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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变更申请资料已收悉,经审查,申请条件符合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坪山区财政局决定准予代理记账机构变更,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。
序号
代理记账机构名称
机构负责人
名称
批准日期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
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
1
深圳市恒誉财税顾问有限公司
赵敏
由“深圳市恒誉财税顾问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深圳明珠财税顾问有限公司”
2024/4/24
深坪财会〔2024〕11号
DLJZ44031020210021
坪山区财政局
2024年4月25日